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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 : 2017-05-23
一、修正「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第11點,並自106年5月22日生效且限適用106年起新申請案;本計畫徵求分「電視組」及「網路組」,自106年6月5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請於106年7月10日前線上申請完畢並告知本室,俾便辦理函送科技部事宜,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本計畫申請時程及事宜如下:
申請人:請依申請機構規定時間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申請機構:
請於106年7月17日(星期一)前將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連同樣片(1式15份)函送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自行遴選合作企業之相關資料,包含合作企業資格、財務佐證資料、企業配合款相關評價證明文件及相關承諾書等,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計畫申請相關文件(含徵求書附件等)可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下載利用。
三、本案聯絡人:
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林志輝先生,聯絡電話:(02)2737-7594。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科技部資訊處(02)2737-75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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