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 :
2017-05-23
一、執行中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如有不符本次修正規定者,請於本修正部分規定案生效日起3個月內(106年8月18日前)向本部提出計畫變更。
二、檢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及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檢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及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