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1-05-21
退休教職員協助政府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投入各項防疫工作且支領薪酬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仍可以繼續領受月退休金,不適用退休再任停發月退休金規定。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8條規定,退休教職員受聘(僱)執行政府因應緊急或危難事故之救災或救難職務,可以排除適用第77條再任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規定。
政府因應COVID-19執行的各項防疫工作,均屬因應緊急或危難事故職務範圍,故退休教職員協助投入相關防疫工作且月領薪酬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不會影響支領月退休金權益。
(資料來源:教育部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