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17-05-23
一、訂定「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並受理申請專案計畫,至106年6月9日截止收件。
二、檢附「科技部補助國際產學聯盟計畫作業要點」全文、逐點說明、計畫構想書及計畫申請書格式各1份。
三、旨揭計畫採構想書(初審)及計畫申請書(複審)兩階段審查:
構想書:申請機構應於106年6月9日前將申請機構切結書(1份)、計畫構想
申請書(一式6份及光碟片1份),備函送達科技部,請欲申請者於於106年6月2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室,俾便辦理函送科技部事宜。
計畫申請書:構想書審查通過後,申請機構應於106年6月30日前依審查意見提具計畫書(一式6份及光碟片1份),備函送達本部。請欲申請者於於106年6月23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室,俾便辦理函送科技部事宜。
四、本計畫執行重點如下,請申請機構據以規劃計畫內容:
籌組國際產學合作聯盟,發展前瞻技術。
設立產業聯絡中心,促進產學合作。
推動國際合作,引領我國科技研發及產業與國際接軌。
五、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研究類型,專案核定通過後,將列為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
六、本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