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17-05-09
一、依科技部與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所簽訂科技合作備忘錄,每年共同徵求旨述人員交流計畫。
二、本項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英文研究計畫書,分別提送科技部及德方DAAD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擬申請本項計畫者應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依公告申請說明第伍點所述方式,於科技部網站完成線上申請,並於106年6月23日(星期五)前告知本室,俾便辦理函送科技部事宜。
四、檢送本項公告徵求計畫之申請說明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科技部網站,請查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