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

發布日期 : 2017-01-06
一、為強化獲科技部補助資源之學研機構及研究人員對學術倫理應有認識及重視,爰修正旨揭規定,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

二、凡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補助之申請機構應辦理完成下列事項,自106年12月1日起,未辦理完成者,科技部得不受理所申請之研究計畫:
1.訂定學術倫理管理及自律規範。
2.指定或成立學術倫理管理專責單位。
3.建立學術倫理教育機制。
4.訂定學術倫理案件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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