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16-11-14
一、科技部2017-2019年台以雙邊協議合作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至本室,俾便彙整後辦理函送事宜。

二、依科技部與以色列科技部共同研究計畫協議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徵求計畫有關說明及規定。

三、本合作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2017年9月1日開始,為期2年。

四、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五、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本案另需上傳之表件(FORM IL&Taiwan-MOST),請於本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本則徵求計畫公告下載填妥並上傳。

六、本案之徵求公告中英文說明可於本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最新消息」詳閱相關訊息並下載相關表件填用。